经表决,长沙市天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任命:
罗中东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周平平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陈泽春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蒋维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汉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艺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艾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明秀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肖辉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柳彬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陈秋良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邹义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黑石铺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刚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华昭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颜斌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汤伟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美华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韶鹰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石红星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红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道华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冯苹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罗延庆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政文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左丹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