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制度建设

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8-19 点击数:177635 来源:区人大 天心区人大管理员

  

天常办发〔2014〕11号

 

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人大街道工委:

    现将《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全面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指导人大街道工委依法、依规、创新、高效开展工作,形成扎实工作、争创一流的人大工作氛围,依照长沙市天心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人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平时考核、集中考核、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天心区人大街道工委。

    第四条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天心区人大常委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献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小玲、汤楚罗、颜小平、谭文敏、邱忠献担任,成员为人大一办五委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办公室牵头,联工委参与,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测评占20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80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街道工委重视人大工作(8分)、人大街道工委自身建设(10分)、大会期间工作(20分)、服务代表工作(20分)、日常工作(16分)、工作创新(6分)六个方面。

    (一)街道工委重视人大工作:街道工委会议、街道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街道目标考核

    (二)人大街道工委自身建设: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制度建设、经费保障、档案管理、廉政建设

    (三)大会期间工作:会前组织工作、大会组织工作、代表审议情况、行使议案建议权情况

    (四)服务代表工作:“双联”组织机构、“双联”阵地建设代表活动、代表服务、评议代表

    (五)日常工作:新闻宣传、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督查街道政务工作、区人大交办工作

    (六)工作创新:特色工作

    第六条  年度考核前5名的街道,其人大工作为优秀等次,按照区委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予以加分;如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工委成员中有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党纪或政 纪处分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街道,其人大工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按照区委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其他街道人大工作为良好等次。

    第七条  本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年起执行。

    附:天心区人大街道工委绩效考核表


 

天心区人大街道工委绩效考核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加分、扣分标准

实际得分

街道

工委

重视

人大

工作

(8分)

街道工委会议(3分)

街道工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人大工作2次以上,会议有记录、研究有实质内容

少1次扣1.5分

 

街道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3分)

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涉及人大工作情况

工作计划无人大工作内容扣1.5分,年终总结无人大工作内容扣1.5分

 

街道目标考核(2分)

街道工委将人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

未纳入考核的扣2分

 

人大

街道

工委

自身

建设

(10分)

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2分)

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人大办 

每少一项材料扣1分,未按时上报每项扣0.5分

 

人大街道工委会议

(2分)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街道人大工作

每少1次扣0.5分

 

制度建设(2分)

制定和完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成员职责分工、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及向选民述职等制度)

每少一项制度扣0.5分

 

经费保障(2分)

全年工作和活动有经费保障

有经费保障的不扣分

 

 

档案管理(2分)

代表档案(基本情况、履职情况、评优评先等),街道人大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代表档案信息填写不全、不实的扣1分,无人大工作档案的扣1分

 

廉政建设

人大街道工委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工委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取消工委年终评优资格

 

 

 

 

 

 

 

大会

期间

工作

(20分)

 

 

 

会前组织工作(4分)

征求大会“六个报告”意见的组织工作

组织不力、发言不积极的,扣1-4分

 

大会组织工作(5分)

组织代表报到、出勤及大会材料分发,并及时向大会秘书处报送信息2篇以上

每有1名代表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到会的扣1分,履行请假手续全程请假的扣0.2分、中途请假扣0.1分,材料错发1次扣1分;未向秘书处报送信息,每少一篇扣0.5分

 

代表审议情况(6分)

大会分团审议情况

代表发表审议意见不足本团代表80%、90%的分别扣4分、2分

 

行使议案建议权情况(5分)

各代表团所提议案、建议情况

▲本团代表所提建议、议案被大会确立为正式议案的加2分,本团代表未提出建议的扣5分

 

服务

代表

工作

(20分)

“双联”组织机构

(2分)

建立活动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明确

没有建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

 

“双联”阵地建设(4分)

街道建立了代表联络站,并建立了2-3个社区(村)联络点,且做到制度建设规范,设施配套齐全,日常管理有序,工作成效明显

建立了联络站(点),但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代表活动(7分)

组织开展代表培训、接待选民、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监督评议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各联络站全年集中视察不少于4次,代表出勤率不少于80%;活动前一周上报方案、活动后2天内上报信息;各联络站代表接待日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区街政情通报会,代表出勤率不少于80%,代表发言踊跃,审议有质量。

每少开展一次集中视察活动扣1分;代表出勤率低于80%的,每次扣1分;活动主题不突出、实效不明显、且未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扣1分;联络站代表接待日活动每月少于1次扣1分。区街政情通报会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服务代表(4分)

组织代表密切联系选民,主动接受选民监督。每年每位代表深入选区调研不少于5天,走访选民不少于15人,参加群众座谈会不少于3次。

每年代表深入选区没有达到工作要求的,按代表人数每增加一个代表增扣0.5分

 

评议代表(4分)

年度内有计划地组织30%的区代表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教育本地区代表遵纪守法,年内无受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年度内未组织30%的区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扣1分 ,选民评议不满意扣1分;年内如有代表受到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情况,每人次扣0.5分

 

日常

工作

(16分)

新闻宣传(4分)

向天心人大网站、市级刊物网站分别报送信息12篇、1篇以上

未达到刊发数目的每少一条扣0.5分。所属街道人大工作经验或辖区代表先进事迹被省、市主流媒体推介的,分别加1分、0.5分;在省、市主流刊物发表人大理论调研文章的,每篇分别加2分、1分,所有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建议、议案办理情况(6分)

按照区人大相关制度办理

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监督街道政务工作

(2分)

结合区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每半年组织代表对本街道政务工作监督视察不少于1次,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依法行政天心行”、“司法公正天心行”活动的监督工作,且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实效

未开展监督的扣2分

 

区人大交办工作

(3分)

区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抓好落实

未抓落实的扣1-3分

 

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经主任会议认定表现突出的

▲表现突出的加2分

 

工作

创新

(6分)

特色工作

由各街道申报,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特色工作的

加1-6分

 

    备注:考核中测评20分的评分,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另行制订具体操作细则。

 

分享到:0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